一、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
这一般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一般也是婚前财产。
三、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一般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需要指出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还贷。如果购房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房屋就是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2、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3、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
四、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的。
这种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注意: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房屋价值分割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女方提出离婚的前提不是男方有错,且没孩子的,男方不承担什么,女方等于放弃财产,如果男方有过错,但一定要有证据,那么男方将失去共同财产并赔付一些赔偿款,如果有小孩子的,不要小孩的要给生活费,有些地方的孩子抚养费是自己基本工资的一半。
婚前财产是不在离婚分配里的,结婚前买的婚房也是婚前买的那一方的,如果是分期付款的房子,婚内谁去银行给付的也要有证据,如果有证实一直是一方还款的银行单据,这些也是判断房子归谁的重要证据。
所以重要的财产只要有证明是谁买的且票据上是婚前买的日期,就不在分割范围里面,而婚前首付婚后还款的,每个月去银行还有票据的,也是分割房产的一个重要依据,如果是通过自己银行卡转账的就更好了,谁的户头转的钱一目了然,这种证据对于财产划分非常重要。
在赔偿款这里,要有包括平时水电煤衣食住行的那些花销,如果是平时银行自动付账的就最好了,平时买的日常用品如果是用银行卡或信用卡拉卡付费的,银行拉卡的数据就会显示平时谁对家庭的付出多,谁对这个家庭付出的有了一个现实的证据,付出多的得到的赔偿也多。
三八女性网小编点评:相信大家不到最后一步,绝对不会想到婚后分割财产,因为你们曾经是最密不可缺的人,曾经是最亲密无间的人。如果说,真的到了分割财产的那一步,最好多给女性留一点,毕竟男性是能够自力更生的,而女性把青春都给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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