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城法院根据原告杨某提交的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申请书显示,与其结婚的王某确实在山东结过婚,以此证明被告王某有两个结婚登记,涉嫌重婚,法院应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这时,被告的一句话……
几年前,我的丈夫吴某去世后,在外地打工期间,我的包被人盗了,身份证也一并被人偷走,几年后,为了登记结婚,才补办的身份证……
至此,案情终于明晰,被告在多年前遗失了一代身份证,有不明身份的人持证以被告的身份与原告登记结婚,后又离开至今已近十年。被告在遗失身份证三年后通过补办身份证又登记结婚,后来因为生活矛盾重重又自行回到原籍生活,也已经多年。
原告认为通过起诉终于能见到阔别十年的“妻子”,并解除婚姻恢复自由身。被告认为通过应诉也了却了一桩心事。
谁知却是“有缘千里来相会。
夫妻对面不相识”!
面对这一啼笑皆非的局面,
原被告面面相觑,陷入茫然!
原告:这咋整?我是与你结的婚,又不是与你结的婚!离不了这有名无实的婚,我可咋再结婚?
被告:我就结了一次婚,咋就成了重婚?我啥都不知道就多出来个老公,还不知道咋解决,奔波千里光路费就不少,要不原告你先给我报了吧!
都是过去婚姻登记信息不联网,给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法官:这个矛盾通过离婚诉讼不能解决,要另寻他径。
法官将案情和法律规定详细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说明,建议他们到民政部门反映有关情况,因离婚诉讼已经无法继续,原告自愿撤回了起诉,并持审理中形成的证据和相关材料向民政部门提出了撤销婚姻登记的申请。
为了妥善解决当事人遇到的现实问题,法官也向民政部门出具了一份司法建议书,说明情况,提出建议,民政部门收到后表示会认真对待,妥善处理。
据悉,民政部门已经启动有关程序。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要求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结婚的行为能力和无婚姻障碍。
结婚属于身份行为,当事人享有专属权,多数国家要求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代理。
2、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年龄。
(1)《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以鼓励。”这一规定说明,结婚自由虽然是我国公民享有的一项权利,但是,并不是任何公民都可以成为婚姻法律关系的主体。
(2)晚婚,是指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为晚婚;晚于是指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初育为晚育。
(3)法定婚龄属于强制性的规则,晚婚年龄则只是号召和鼓励性的措施。
3、符合一夫一妻制。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二、结婚的禁止条件
结婚的禁止条件又称消极条件,或称排除的条件、婚姻的障碍,即法律不允许结婚的情况。
a、中国境内公民办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a)、申请结婚的男女二人各自的有效身份证件。
(b)、二人的户口本(如果是迁出的户口,需要提供迁出后的户口本)。
(c)、现场拍照两人的彩色合照。
(d)、部分地区还需要申请人到原单位或所属居委会申请提供关于目前婚姻状况的书面证明。
b、中国公民和外籍侨民办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a)、中国公民除了需要提供本人的户口本和有效身份证之外,还需要提供由公司、户籍归属的县级以上政府单位出示的该中国公民详细的个人信息情况说明,具体包含该中国公民的家庭、婚姻、工作各方面状况,以及申请和谁结婚的书面证明。
(b)、外国户籍侨民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护照,如果无法提供,则需要提供可以证明身份,与护照有着同等效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c)、中国公安部门特别针对外籍侨民签署的相关居住证明。
(d)、外籍侨民也与中国公民一样,需要提供由公司或县以上单位出示的,关于与谁结婚、个人工作及婚姻情况的书面证明。
c、外籍人士(非侨民)在华结婚,办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a)、中国公民需要提供的材料同上。
(b)、外籍人士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护照或者国籍证明。
(c)、我国公安部门特别针对外籍侨民签署的相关居住证明,如果只是短期内在华居住,则提供相关入境材料也可以。
(d)、外籍人士需要向所属国家的外交部门、中国在他所在国的驻国大使认证出示的已婚未婚证明书。
1、肝功能(两对半) 各型肝炎、肝脏损伤诊断。如果母亲是病毒性肝炎患者,没有及时发现,怀孕后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早产,甚至新生儿死亡。肝炎病毒还可垂直传播给孩子。
2、血常规(血型) 及早发现贫血等血液体统疾病,因为如果母亲贫血,不仅会出现产后出血、产褥感染等并发症,还会殃及宝宝,给宝宝带来一系列影响,例如易感染、抵抗力下降、生长发育落后等。
3、尿常规 有助于肾脏疾患早期的诊断。十个月的孕期对于母亲的肾脏系统是一个巨大的考验,身体的代谢增加,会使肾脏的负担加重。
4、粪常规 消化系统疾病、寄生虫感染诊断,例如弓形虫感染,如果不及早发现,会造成流产、胎儿畸形等严重后果。
5、妇科内分泌全套 月经不调等卵巢疾病诊断,例如患卵巢肿瘤的女性,即使肿瘤为良性,怀孕后常常也会因为子宫的增大,影响了对肿瘤的观察,甚至导致流产、早产等危险。
6、白带常规 筛查滴虫、霉菌、细菌的感染,如果患有性传播疾病,最好是先彻底治疗,然后再怀孕。否则会引起流产、早产、胎膜早破等危险。
7、胸部透视/摄片 结核病等肺部疾病诊断。患有结核的女性怀孕后,会使治疗用药受到限制,使治疗受到影响。而且,活动性的结核常会因为产后的劳累而加重病情,并有传染给孩子的危险。
8、染色体检测 及早发现克氏征、特纳氏综合症等遗传疾病、不育症。
9、全身体格检查 全身检查及生育能力评估 。
婚检在某种程度上做为优生优育的第一道保障,应该认真对待而不是放弃。婚检还是有一定的必要性,为了以后家庭的幸福和宝宝的健康,请带上你的爱人去医院做个婚检。
1、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
我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2、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结婚。
《婚姻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疾病的患者,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正处于发病期间的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患者。
(2)性病患者未经治愈的。
(3)重度智力低下,即痴呆症患者。
(4)正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
三八女性网小编点评:可能是以前的领取结婚证的制度不完善,造成了这两个有名无实的真夫妻离婚案。相信现在的结婚制度一定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在领取结婚之前要考虑好,自己是不是真的愿意跟他在一起,考虑好了就带上相关证件去民政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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