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是: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男女双方所达成的离婚协议是真实的、自愿的,他们签订离婚协议的目的是为了解除合法的婚姻关系。
2、双方当事人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作了适当的分配和处理,并且双方没有争议。
以上就是办理协议离婚的两个条件,具备这两个条件的就可以去当地民政局登记离婚。
一、太急切。没有将财产,孩子抚养问题想清楚就离婚,盲目地放弃自己能够争取的财产。或没有将财产查清楚,离婚后知道还有其它的房产,车子,存款等,才觉得后悔。
二、不沟通。没有找亲戚,律师,法官从中调解,对方没有经过一个接受的过程,有时会造成一方伤害另一方的流血事件。
三、闹家人。两人离婚时,让两个家庭的父母过多的参与,演变成两个家庭的战争。
四、轻孩子。离婚时,对孩子的考虑很少,离婚后,未抚养孩子的又想要孩子,以及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探视权问题,最后演变成婚虽离了,但双方的纠纷仍在继续。
三八女性网小编点评:离婚是一个小家庭乃至一个大家族的事,或许一次离婚就会对好几个人造成影响,如果是真的不爱了,再确定离婚,不要意气用事,弄不好在你们还想爱的时候就选择了离婚,后面再后悔的时候却已经来不及了,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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